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分散和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风险,进一步规范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南宁市本级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附件:南宁市本级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局2024年6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秀媚,5533811)附件:南宁市本级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第二条本办法的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是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第五条企业投保本办法第四条中规定的科技保险后,第六条企业投保科技保险险种,第八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符合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企业类型,第九条企业当年所投科技保险产品获得市本级其他同类型补贴的,第十条市科学技术局于每年5月和10月受理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第四章申请补贴应提供的材料第十三条申请科技保险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投保企业与相关承保保险机构签订的科技保险正式保单或保单抄件,第五章补贴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由市科学技术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第十六条投保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