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2025年农业产业化扶持方案的通知》(灵政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对2023年中药材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1.39万元,贷款主体:灵石县福禄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银行:山西省农村商业银行灵石支行贷款金额:400万元贷款利率:7.74%贷款利息:31.39万元贷款用途:收购酸枣4原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6月11日—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人:王金娥电话:0354-7612591灵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