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4]89号文件精神,在我县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一、具体要求:1、支持2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改造老旧温室100亩,2、实施主体原则上是从2024年设施蔬菜发展项目申报库中选择,符合实施条件的主体可积极申报,二、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9日三、公示地点、联系人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供销大厦1009室)申报单位要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过期也不在受理,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