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筹措下达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3619万元,用于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政策和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广西对离校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区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在全国首创设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题银行”服务点,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注册登记、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贷款3999.51亿元,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投放“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自治区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经营贷——个体工商户贷”贴息1.5个百分点,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