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温鹿科〔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4年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集中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地方创新载体所依托单位运营一年以上,3、地方创新载体应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4、地方创新载体需明确主导服务类型,应符合创新券政策支持的服务范围,地方创新载体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列入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地方载体资格时应填写纸质材料《温州市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根据专家组意见评审出符合条件的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确认温州市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资格,三、申报材料1、《温州市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附件1),4、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5、团队核心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情况表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6、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7、承诺书(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供,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云服务平台,四、其他事项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科,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申请书2:承诺书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7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