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信厅出台了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工程专项资金,一、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单位在河北省注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实施单位为非独立法人的,5.申报项目已列入省千项技改项目计划,或已录入省千项技改申报系统并通过市级工信局审核,6.产业类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平台类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二、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式1.获批省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已完成有效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总额的15%,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县(市、区)工信局提出申请,市工信局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信局按照要求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市级技改项目由市工信局组织审核认定审批,政策依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工信规函〔2022〕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