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召开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评估工作的公告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新型储能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3〕1208号)要求,市能源局组织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进行专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材料提交方式按照内能电力字〔2023〕1208号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以纸质版形式提交至市能源局719室,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8:00,二、评估会议时间地点2024年1月24日9:00,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6楼会议室,三、评估要求(一)评估过程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内蒙古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二)各参评单位需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员现场汇报、答辩,汇报内容主要体现企业在储能方面开发经验、在鄂尔多斯投资产业情况、项目先进性、当前进度、预期投运时间等相关内容,(三)各参评单位对申报材料、汇报材料和答辩内容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4年1月22日(联系人:张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