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各参保单位: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程(试行)》(黔社保通〔2021〕13号)规定,为做好2024年贵阳市各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按照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每年申报当年缴费基数的时间为1月至2月,请各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2号)相关规定如实自主申报,在2023年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按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70%下限和300%上限进行预收管理,即:三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800.31元/月、上限20572.75元/月,待2023年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按新的上下限标准执行,(二)核算年度,以月平均工资为申报基数,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核算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已开通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通过VPN登录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本单位2024年在职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线下申报,通过贵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参保单位需到其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拷贝年缴费基数表,然后在"本次申报工资"一栏内填报本单位在职参保人员2024年月缴费基数,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表格盖章,连同电子档一并报送至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无缴费基数变化的参保单位,在申报表上注明:"本单位2024年缴费基数无变化",并打印纸质表格盖章报送至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四、申报要求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据实申报,重点对本单位2023年度内工资、薪酬发生变化的参保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进行核算和申报,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单位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