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安排“室内商业步行街火灾烟气蔓延特性及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5项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详见附件1,现安排“基于机器视觉的AI测量技术研发”等3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经费,详见附件2,本批项目经费从省科技厅科技业务费中列支,请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附件:1.2024年福建省科技项目结转经费表(普通项目)2.2024年福建省科技项目结转经费表(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