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66号),二、申报方式企业可通过“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信用评价申报,点击“苏州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综合监管平台”,选择“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系统”关闭之后产生的信用信息,四、相关工作(一)企业方面1.企业注册登录,2.填报企业信息,企业登录“系统”后,待相关住建部门审核,企业须在“系统”内填报各类良好信息,各地住建部门应核查企业的基本信息,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企业不良信息录入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审核和不良信息录入等工作,各地住建部门在开展信用评价相关工作时,3.属地住建部门电话:登录“系统”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