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示范性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需求的函》工作要求,请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与示范家庭农场积极申报2024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一、扶持补助的条件(一)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二)2021-2023年没有享受过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补助,二、补助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三、申报程序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向吉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联系电话:831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