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2023〕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创新引领、抓大扶强的原则,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联通生产消费、线上线下、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作用,持续释放菏泽电商发展氛围浓厚、特色产品丰富、供应链完备等优势,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品牌提升,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引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电商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不断增强、服务支撑持续优化、产业体系生态完善、行业发展规范有序、赋能作用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大力发展龙池牡丹、石化宝典等电商平台,充分发挥我市现有91家“山东电商直播基地”“山东电商供应链基地”“山东电商产业带”等电商生态链企业平台的作用,依托省示范项目完善提升各县区电商发展生态,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渠道,实现裂变式集聚膨胀,培育更多省级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3.大力招引电商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二)构建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三)完善电商发展链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电商产业集群积极探索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路径,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产业链各环节,在推动产业数字化、巩固电商帮扶成效、开展外向型合作及绿色发展等方面率先探索,逐步发挥示范、引领和牵动作用,实现产业带内部企业数据驱动、资源高效整合和项目联动孵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8.优化电商产业园区布局和发展,在现有19家电商园区的基础上,鼓励各县区依据自身资源禀赋、特色产业等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园区,聚合优势资源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集项目招引孵化、供应链整合、人才引进及培育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四)打造要素保障体系,推动产业配套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菏泽学院、菏泽职业学院、菏泽信息工程学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10.提升快递物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四、保障措施(一)强化政策支持,市级财政列支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培育扶持龙头电商企业、招引大型电商平台、举办电商直播活动、开展电商培训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同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各级融媒体、广播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电商产业发展情况,推广特色产品和经验做法,加大营商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电子商务事业的良好氛围,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软实力,聚集全社会力量,协同推进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