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上饶市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化肥市场的宏观调控,第二条市级化肥淡季储备是指市供销联社负责依法确定化肥淡储承储企业在淡季储存化肥,第三条市供销联社负责依法确定化肥淡储承储企业,第八条市供销联社要与承储企业签订化肥淡季储备协议,第三章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条件及责任第九条化肥承储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上饶境内具备合法化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储企业要建立健全储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承储企业对淡季储备化肥的销售,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及时向市供销联社上报化肥淡季储备工作相关信息资料,第四章化肥淡季储备任务考核第十五条化肥淡季储备考核与承储企业的正常经营相结合,第五章化肥淡季储备补贴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化肥淡季储备补贴按照化肥承储任务量每吨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承储企业于5月31日前申请化肥淡季储备补贴,第十九条市供销联社组织第三方对承储企业进行考核,第六章化肥淡季储备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市供销联社负责对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市供销联社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第二十二条如承储企业未按照化肥淡季储备协议要求进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