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支持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专项涉及的项目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推进创业人才专项资金管理,用人单位每年要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当年的创业人才项目支持经费进行审计,(一)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结合创业人才专项入选项目支持情况,3.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牵头组织对创业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监督,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年度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情况,(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1.结合年度本地区绩效评价以及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情况,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年度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情况,第三章支持内容第五条创业人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支持,第六条创业人才专项项目支持经费最高500万元,第七条入选人才申报的项目若相同建设内容已获得其他省级项目财政资金支持,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创业人才专项资金中项目支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拨付额度建议,第十条申请拨付创业人才专项资金需要提供相关材料: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地区创业人才专项资金全程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