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字〔2022〕17号),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综改区和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形式审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审查,市科技局研究,形成“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第四批入库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8日17:30前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联系人:王吉庆联系电话:4225951附件: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第四批入库企业名单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