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社保中心负责牵头,四、人员招聘流程各乡镇(街道)在进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向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与其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村民小组配合对本村各岗位服务人员实施具体统筹管理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牵头,乡镇(街道)向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备,乡镇(街道)将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解除聘用协议:1.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二)岗位补贴发放方式:岗位补贴每季度经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三)申请岗位补贴所需材料:各乡镇(街道)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时须提供《陆良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1)和《陆良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二是要协同其它相关部门做实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各乡镇(街道)社社保中心督促、监督、指导各村委会(社区)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村委会(社区)进一步优化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考核、考勤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