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对于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21年比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达1500万元且单年营收增幅达20%(2021年营收达5亿元的企业,单年营收增幅应达15%)的,按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部分(2021年新成立企业为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二、申报方式和时间统一通过“企莞家”平台(https://im.dg.gov.cn/)进行网上填报、受理,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三、联系方式咨询电话:22381515,22228101,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附件: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022年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