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要求,扎实做好我省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规范评价服务工作1.认真学习贯彻新出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文件精神,对申报入库工作实行“严标准、快审核、勤公示”的工作机制,3.严格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加强评价服务监管1.各申报企业要依法诚信参评,做好入库前企业信息核查、入库后企业抽查和税收优惠享受落实情况跟踪,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并享受优惠政策,科技、税务部门切实加大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落实力度,2.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省科技厅将根据企业实际申报情况按季度分批公示,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园区要鼓励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尽早尽快开展评价入库工作,尽早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可登录http://www.innofund.gov.cn/政策法规栏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