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65号)、《龙泉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龙经商〔2019〕88号)、《关于申报龙泉市2021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市经商局、市财政局初审并组织专家组验收后,现将2021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序号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拟补助金额(万元)1龙泉老字号宣传推广龙泉市老字号企业协会17.592龙泉市李生和青瓷博物馆龙泉市李氏仿古瓷厂29.753“龚庆芳”老字号传统青瓷烧制技艺龙泉市龚三兴青瓷作坊17.184商贸品牌振兴改造提升龙泉玉德青瓷有限公司24.815超市升级改造项目龙泉市万富惠超市有限公司14.786超市店面升级改造项目龙泉市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7.967超市升级改造项目龙泉市嘉佳便利店1.45合计113.53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3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反映,联系人:林晓清,联系电话:7262252,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19室,龙泉市经济商务局2022年4月1日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