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朝天区人民政府决定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我局牵头起草了《广元市朝天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信件、邮件等方式,针对《广元市朝天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提出发展思路、措施和建议,电话:13508062071邮箱:389661725@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潜溪路一段73号(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因创建工作时间紧迫,且规划编制过程各部门、各乡镇均协同参与,故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附件下载下载《广元市朝天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