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温州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1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局已完成2023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含“揭榜挂帅”专项和自主申报专项)立项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在11月13日至11月19日期间通过温州“科企通”完成合同签订,不得以补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项目合同书内容,二、承担单位在签订完合同后,须在11月17日至11月21日期间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根据产业方向分类进行资金拨付申请(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经费额度详见附件),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登陆奖励系统审核申请表,区(功能区)级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与区(功能区)财政分别分二期全额兑付(本期兑付60%,其项目补助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自行负责,温州市本级项目及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项目的承担单位由市科技局兑付项目补助经费,四、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附件:1.2023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及经费统计表2.2023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清单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