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的通知》(长牧联字(2023)8号)精神,对全市各乡镇街组织上报的项目进行了实地踏查和内业资料审核,经乡镇初审和专家组复审,现将复核申报条件的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受理电话:0431-83747738,附件:榆树市申报长春市2023年肉牛高质量发展名单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