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017年修订的《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参考2022年新修订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办法二”、统称“两个办法”),兼顾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委人才办联合印发实施,对引领和带动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管理期内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不重复申报其他批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选拔,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按照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总名额1.5倍掌握,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市政府颁发《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明确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期限为四年,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