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技发﹝2020﹞9号)、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泰顺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生猪引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2﹞3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经各养殖场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核查,符合引种补贴条件的企业和引进种猪共14家2845头,按规模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省、市、县财政分别给予每头500元、200元、100元的补贴,共计227.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反映,联系人:金思凡,联系电话:0577-67570969,附件:1、泰顺县各乡镇生猪引种补贴汇总表.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