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1〕22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1〕23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等文件精神,拟安排2021年度首台(套)产品奖励资金300万元,其中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松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各50万元,拟安排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资金17.7万元,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月29日-4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投资装备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方式:86038287、86239607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