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我局在《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湖市科成发〔2021〕2号)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反馈意见建议发送至市科技局联系人邮箱,属个人意见的,应当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属单位意见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联系人:陆国亮邮箱:437433820@qq.com联系方式:0572-2667135附件:《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8日3142799-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