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及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1〕1312号)要求,我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起草了《2022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鄞州区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人:孙燕,联系电话:89296920,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征求意见时间:3月18日—3月28日(7天),附件:2022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鄞州区使用管理办法.docx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