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临平住建〔2021〕120号)中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政策内容对经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B-D类的市级外籍人才,无法适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相关政策的,可按照临平区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发放购房补贴,对在“区内无住宅性质房产”的B、C、D类市级高层次外籍人才,二、资格条件1.购房补贴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需为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A类外籍人员,(2)申请人属于经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B-D类市级人才,(3)申请人在来华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临平区范围内无住房,2.用人单位条件与临平住建〔2021〕120号中关于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一致,三、业务流程与临平住建〔2021〕120号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一致,需同步提交区经科进行外籍人才持有的许可证资格年限的审核认定,四、其他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第一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20%,年审通过后每年发放20%,年审条件和流程与首次发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