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镇人民政府、上白石镇人民政府,罗江街道办事处: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2〕25号),现下达2023年福安市级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其中甘棠镇50万元,罗江街道30万元,上白石镇2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项目,请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实施项目报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将验收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福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农〔2021〕147号)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