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直播电商企业培育认定标准(试行)》,《山东电商云仓建设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照山东直播电商企业培育认定标准和山东电商云仓建设认定标准,由各县市区推荐,经专家组评审,拟确定我市山东直播电商企业和山东电商云仓(企业)名单(附后)上报省厅,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11日前署实名书面反馈我局,电话:0536-8091242邮箱:wfswjdsk@wf.shandong.cn潍坊市商务局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