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现将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请条件(一)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不含旧品),(二)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三)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二)《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1)及电子数据,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三)各市州、县市区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本地区进口贴息申请报告、《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附件3,(二)联系方式:1.省商务厅联系人、联系电话:先进装备类:加工贸易处卢苇0731-82287069先进技术类:服务贸易处向娟0731-852812762.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731-85165713(外经处)附件:1.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2.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3.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2023年7月4日附件1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申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注册地省市企业性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页,附件2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申请企业:序号海关报关单号(技术进口填合同号)商品税号(技术进口不填)商品名称/技术名称商品技术参数(技术进口不填)实际进口额(美元)原产地商品/技术在目录中的序号总计中央部门(机构),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3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中央部门(机构)、地区:序号企业名称海关报关单号(技术进口填合同号)商品税号(技术进口不填)商品名称/技术名称商品技术参数(技术进口不填)实际进口额(美元)原产地商品/技术在目录中的序号总计本表填报要求同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