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困难问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资金共计235万元,其中:省级专项188万,市本级配套47万(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经费全额到位,此款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附件:福安市2023年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资金明细表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民政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