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百企百亿技改专项行动计划”“智造强市”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立丹东市“三篇大文章”专项资金,依据《丹东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丹财企〔2019〕265号)、《关于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丹工信发〔2021〕3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丹东市“三篇大文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丹工信发〔2022〕21号),在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第三方会计审计,确定拟支持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至6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工信局联系并说明情况,联系电话:2122532附件1:技术改造项目名单附件2:阶梯培育企业名单附件3: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扩能奖励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