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19〕3号)要求,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申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经评估,拟认定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铁岭县职教中心)等2家单位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6月8日联系电话:024-74849807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