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创业补贴一、服务对象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的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二、补贴标准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三、申报材料申请初创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四、联系方式咨询部门:洮北区就业服务局创业就业科单位地址:洮北区就业服务局3楼咨询电话:0436-3344303(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