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区、首都文明村镇、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家庭、首都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建办〔2023〕6号)的要求,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首都机场地区开展推荐(复查)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单位”工作,并经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了“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首都文明单位推荐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15家单位为首都文明单位复查对象,现将推荐(复查)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联系电话:55579732,邮箱:ry@sw.beijing.gov.cn附件:2021—2023年度首都机场地区拟推荐(复查)首都文明单位的名单附件下载:2021—2023年度首都机场地区推荐(复查)首都文明单位名单的公示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