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评估清理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底),形成各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二)市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负责清理,三、工作进度(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阶段(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关对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整理阶段(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关依据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三)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阶段(2023年8月5日前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在武夷山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策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子栏目中集中发布,四、工作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是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的基础,(一)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附件1)、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附件2,(二)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报送指定邮箱,清理后认定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纳入2023年绩效考核内容,附件1.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2.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3.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4.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统计至2023年4月28日)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序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备注填表人:联系方式: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