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浦东工作实际,制定本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实施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底,使公众误认为该产品来自获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地范围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在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的行为,(七)销售上述产品的,三、工作要求(一)加强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二)加强工作协同区农协会要按照《南汇8424西瓜》(T/PDNXH101-2022)及《南汇8424西瓜包装标识规范》(T/PDNXH103-2022)等相关标准,应积极主动做好维权保护工作,协助开展执法保护工作,着重宣传地理标志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