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梧州市本级政府大额投资项目预审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一、成立预审领导小组(一)成立梧州市本级政府大额投资项目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三)领导小组负责对市本级政府大额投资项目预审,审查市本级政府大额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方式、资金筹措方案和招标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预审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建设标准及规模等,(八)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召开预审办公室会议或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3.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预审办公室初审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经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同意后,1.投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含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后,2.投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项目(含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方案由项目预审办公室审议,3.投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含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方案由项目预审办公室初审,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