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报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惠州仲恺高新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四、年报内容(一)年度工作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慈善组织仅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进入“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仲恺高新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https://hzzk.npo.gdnpo.gov.cn/)页面输入登录账号(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和密码,1.通过“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仲恺高新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六、注意事项(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