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河北省品牌优势和示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附件河北省品牌优势和示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每年培育200家品牌意识强、质量效益优、发展潜力大、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河北省品牌优势企业,河北省品牌优势企业应在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用户满意度、质量管理、标准建设、品牌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一定水平,在质量管理、标准建设、品牌管理上具有较高水平,品牌优势企业经培育提升,品牌管理主要衡量企业品牌战略、质量管理、标准建设、宣传推广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品牌、称号、奖项等情况,强化品牌培育、示范、保护、推广,支持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河北省政府质量奖,对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每家新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每家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等建设,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品牌企业培育工作,扎实推进本区域品牌企业培育保护推广等工作,不断提升品牌企业的培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