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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19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9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23-04-13
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9月29日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第二条(定义)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第五条(管理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及支持范围第七条(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本市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第四章项目申报及评审第十二条(项目指南)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四)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当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第十四条(服务机构申报条件)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相应业务资格,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第五章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第十七条(预算编制)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第十八条(预算执行)市经济信息化委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费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因加强本领域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发生的监督、检查、评估、核查、验收等费用,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信息公开)市经济信息化委应当依法、分项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第三十条(信用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对项目单位开展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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