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审批程序:(1)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扶持标准:(1)对当年新认定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的给予50万元奖励,(2)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给予30万元奖励,(3)对当年新认定(备案)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的给予20万元奖励,(4)对当年新认定(备案)为省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的给予10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4)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企业以及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科研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扶持标准:(1)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2.扶持标准:(1)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