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屏人社发〔2021〕17号)精神,屏山镇等8个乡(镇)申报2023年3月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邮政编码:64535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2日附件下载:1.屏山县2023年3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公示).xlsx【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