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无锡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锡科研〔2023〕36号),现将2023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申报要求及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应提交上年度财务状况表(B203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等,8.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申报和推荐要求请各申报单位:1、填写《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2、报送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证明材料一份,以上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及所在园区、街道,经相关部门及园区、街道审核盖章后报送区科技局,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务必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材料完整性和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在申报材料上明确推荐意见并盖章,3、汇总辖区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填写《2023年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推荐表》(附件2)二份,三、联系方式附件:1.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2.2023年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推荐表3.技术领域分类标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3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和下载附件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