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属功能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根据《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管理办法》(东科发〔2023〕3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2.经科技部门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施的中试项目,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申报单位须为东营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3.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转化前景,三、推荐程序(一)项目申报各县区、市属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二)县区初审各县区、市属功能区科技部门应全面了解申报项目情况,若县区推荐的项目未通过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则适当核减该县区本年度成果转化专项立项数量,(三)申报受理请各县区、市属功能区科技部门于4月13日前,同时将纸质推荐文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合作科,附件:1.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2.2023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汇总表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4日附件1.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2023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