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驻齐有关单位:现将《齐河县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齐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齐河县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为做好我县工业标准厂房(以下简称“标准厂房”)建设工作,一、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是指建设主体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厂房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平台公司投资建设、产业运营企业投资建设、多企业联合投资建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产业园标准厂房的具体规划设计参数要按照工业项目执行,2.企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要求,二、预售及分割转让(一)标准厂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的,(三)拟分割转让标准厂房所在产业园区建设的配套服务设施,共用的消防、生活、生产设施设备等由产业园区投资运营主体与厂房受让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书,三、运营管理项目投资主体要根据产业园区定位,(三)配合属地园区、乡镇(街道)以及有关部门做好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工作,工业标准厂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供应,属地园区、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属地项目落地、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科研用地项目的分割转让参照标准厂房分割转让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