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的通知》(闽数字办函〔2023〕34号)文件精神,现公开征集遴选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标准(一)申报条件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在福建省内注册,1.“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企业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独角兽”创新企业,“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二)征集范围(限定在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名称01数字产品制造业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软件开发,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二、征集评选程序(一)申报方式1.线上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5日前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qsmzq.fgw.fujian.gov.cn:35002/unipm/login)进行申报(企业需以营业执照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已纳入2020年—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企业,需申报2023年创新企业的请按要求重新进行线上申报,(二)组织评选省数字办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评选工作,(三)评选结果公布2023年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经征集筛选、核验审查后,三、其他事项各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需组织推荐企业数至少1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