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兑现2023年第一批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二、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一)新企业成长奖励1.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在2021年,且于2022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的,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且于2022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的,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二)增产增效奖励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指列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厦门市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名单的通知》(厦工信软件〔2022〕129号)所公布名单的企业,(三)上台阶奖励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度全市规上软件业平均增速,(三)市工信局将与相关部门核实企业填报数据,四、联系方式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软件和数字产业处,电话:2896586、2896587附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