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港新城年度企业表彰奖励办法》、《西咸新区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政策》、《关于扶持航空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奖补政策》、《西咸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空港新城“五上”企业招引扶持若干措施》<陕空港发[2020]13号>及《空港新城“五上”企业招引扶持若干措施》(修订版)<陕空港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110家企业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内容真实,符合上述文件认定范围和奖补条件,拟依据政策给予相关奖补,现将奖补明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5天(2023年2月21日—2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联系方式: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029-33636149附件:空港新城2022年度政策兑现暨表彰奖励企业公示名单.xlsx。